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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新规!郴州楼市户型、层高、配套等全面规范调整!

郴房网     2025-07-30 18:08:06    970次浏览

近日,郴州市新版《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正式获批实施。


新规作为指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技术标准,将为建设宜居、幸福郴州提供坚实空间保障。



小编仔细研读文件后,发现其中有诸多条例与郴州楼市密切相关,或将影响未来住宅产品形态与居住体验。比方住宅用地控制指标、户型设计、建筑层高、小区配套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与优化,一起来看看政策核心要点。



1

住宅用地控制指标


城镇住宅、商业等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应按照下表执行:



注:城市重要地段、节点的建设项目,城市更新建设项目,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安置房建设项目,含有超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,可独立编制详细规划。


从城镇住宅用地指标控制表(一)看,新规对住宅容积率、层高等设定了更严格的上限。


比方,此前郴州楼市30层以上高层、容积率超3.0甚至 4.0 的项目相当常见,如今新规划了一条红线,高层住宅层高限高26层,容积率不得高于3.1。


新规之下,低密度、低容积率、低楼层的改善型住宅产品预计将成为市场主流,响应了居民对“住得好”日益增长的需求。



2

户型设计


为提升住宅品质,新规对户型设计进行了精细化规范,阳台、飘窗、空调设备平台、花池等都制定了明确标准,旨在推动产品创新和户型迭代升级,塑造未来郴州人居新图景。



阳台及附属空间设置:

阳台必须附设于特定房间,其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所附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。每套住宅最多设置一处入户花园、空中花园或活动平台。


空调设备平台标准化:

一户中可同时设置分体式空调外机搁板(挑宽≤0.8米),以及分户式中央空调设备平台(挑宽≤1.2米,且水平投影面积≤4.0平方米/户)。


限制非功能构件:

不应设置非必要的花池、镂空空间、梁、板等,确需设置的,应采用有效阻隔措施满足安全、管理、防坠等要求。


附属空间面积上限:

阳台、入户花园、空中花园、活动平台、以及空调搁板、中央空调平台等部分,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,不宜超过该户套内其余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20%。


第(准)四代住宅空中庭院:满足两个自然层高且不小于6.0米、无围护墙、无柱、不封闭,覆土深度不低于 0.5米,户属庭院绿地面积不小于庭院面积30%的,或共享庭院绿地面积不小于庭院面积的20%且连接不少于4户以上住户并共享、开敞的,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。


凸窗(飘窗)尺寸:

外边线至建筑外墙面的距离不宜大于0.8米,窗台与同层室内楼地面高差不宜在0.45 米以下,结构净高不宜在2.1米及以上。



3

建筑层高


新规对建筑层高进行了以下几点规范:



居住建筑:

层高不宜超过3.5米,不得低于3.0米。


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及小型商业建筑:

首层层高不宜超过5.0米,二层及以上层高不宜超过4.8 米。


仓储超市、大型商场等集中大型商业的建筑:

层高不宜超过8.0米。(注:单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。)


对层高有特殊要求的空间,如建筑的门厅、大堂、中庭、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和电影院、大型会议厅、宴会厅、展览厅、指挥监控中心、体育健身场所等,不受层高规定的控制。




3


小区配套


新规明确居住区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。



同时,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、居家养老服务用房、便利店、室外综合健身(活动)场地配套设施。


此外,总户数1500户(5分钟生活圈)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还应配建社区公共管理用房、小区环卫设施、综合健身和运动场地配套设施。





4


车位配比


新规对车位配比进行了优化,采取按套型面积配置车位,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开发成本,减少后期难以销售去化的车位库存,具体标准如下:


普通住宅:机动车位0.7个/100㎡,非机动车位0.5/100㎡;


保障性住房:机动车0.5个/100㎡,非机动车位1.0/100㎡。



值得注意的是,新能源车友好型社区将成标配,新规明确,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%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,按车位总数的25%配套充电桩车位。



此外,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合理设置电动非机动车集中充电区域,配置充电设施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应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%



新版《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的出台,一方面有助于提升郴州市的城市规划水平和管理效率;另一方面,将深刻影响郴州楼市的开发逻辑与产品格局,推动市场向更高质量、更精细化、更注重实际居住体验和全龄友好的方向发展。


可以预见,郴州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进入一个更规范、更注重宜居品质的新时代。



【编辑:孙娴】
标签:郴房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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